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2000年3月29日交通部第4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0年6月27日交通部令第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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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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