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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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未经植物新品种权人许可的销售行为,是否会导致该品种丧失新颖性?
答疑意见:植物新品种的新颖性判定是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重要的基础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共同构建了植物新品种新颖性判定的规则体系,包括具备新颖性的两种情形和丧失新颖性的特殊情形。其中,依法具备新颖性的两种情形是:...[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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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作同一性判断时,能否以基因数据与对照样品进行对比?
答疑意见: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对被诉侵权繁殖材料与授权品种进行同一性判断时,原则上应以权利人通过公开合法渠道获取、来源清晰的被诉侵权繁殖材料与授权品种标准样品进行对比。如果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方法提取、保留有被诉侵权材料的基因指纹信息,其鉴定、检测环境与对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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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涉及鉴定时的对照样品(据以主张权利的授权品种样品)应当如何选择?
答疑意见: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审理中,技术事实的查明是审判实践中的关键环节。对于被诉侵权物与授权品种的特征、特性是否相同,以及被诉侵权物是否系使用授权品种作为亲本生产、繁殖而来等关键技术问题的认定,往往需要依赖鉴定意见、检测报告。在鉴定、检测过程中,对照样品的选择直接影响鉴定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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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合同
认定构成垄断,垄断违法所得是否应当扣除假定收入,即未发生垄断时在相关市场可以取得的收入?
答疑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行政执法实践,在计算垄断违法所得时,原则上不应扣除假设未发生垄断时可能获得的“正常收入”,但需扣除有证据证明的合理经营成本。理由如下: 第一,从法律规范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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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合同
垄断违法所得应该如何计算以及是否应当扣除企业所得税?
答疑意见:第一,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及相关执法实践,垄断违法所得的计算,通常是以经营者因垄断行为所获得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其合理经营成本。其中,扣除的合理经营成本包括与销售行为直接相关的流转税,例如增值税、消费税等。第二,在计算垄断违法所得时,原则上不应扣除企业所得税。原因在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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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合同
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为被告提起的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如何确定管辖?
答疑意见: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为被告提起的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件,即诉反垄断执法机构不作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重点一般在于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否具有依举报调查涉嫌垄断行为的法定职责,以及其对有关举报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通常并不涉及对有关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判断,故该类案件性质上...[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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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对于实习律师参与庭审的,裁判文书应当如何表述?
答疑意见:实习律师是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由于其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尚不属于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根据《最...[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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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实习律师是否可以独立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答疑意见:实习律师是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由于其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尚不属于律师。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实习人员不得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不得开展依法应以律师名义从事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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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律师因排期冲突等原因申请调整开庭时间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疑意见:人民法院确定案件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律师出庭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活动。“一张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端和PC端)和统一办案系统具备开庭排期和冲突避让功能。在日常工作中,人民法院在确定案件开庭日期时,要充分利用该功能,优化开庭日程安排,提高排期冲突避...[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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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被告人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可以更换几次辩护人?
答疑意见:选择辩护人是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应当依法保障。但是,任何权利都不能滥用。频繁更换辩护人,会影响诉讼正常开展;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以当庭更换辩护人、当庭拒绝辩护等作为“诉讼策略”的情形,严重干扰庭审正常进行。为切实保障诉讼权利,依法维护诉讼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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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救助
购买者购买“三无食品”后是否有权请求经营者承担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在确定惩罚性赔偿金数额时是否需要考虑“合理生活消费需要”?
答疑意见:本问题涉及三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第一,“三无食品”与食品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关系。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条件是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无食品”并不是法律概念,通常是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对此,应当区分两种情形处理:(1)对于预包装食品,其包装标签上未...[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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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救助
职业打假人明知是过期药品仍然购买,是否支持其提出的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答疑意见:首先,明知是过期药品仍然销售的,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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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救助
“知假买假”者小额、多次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针对不同经营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赔偿金额应当如何认定?
答疑意见:实践中,有的“知假买假”者故意在各地寻找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购买金额不超过10元,然后针对不同经营者在各地法院起诉请求返还货款并承担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对于这类案件中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问题,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购买者向每位经营...[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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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申请再审有时间限制吗?
问:申请再审有时间限制吗? 答:是的,若您对生效裁判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因《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一、三、十二、十三项规定情形申请再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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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应该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问:应该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答:对于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您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其他案件,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一级人民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时,按照其他规定;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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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哪些情况不可以申请再审?
问:哪些情况不可以申请再审? 答:您的再审申请若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 若您的再审申请被驳回,或者您对经当事人申请后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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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民事案件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再审?
问:民事案件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再审? 答: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可以申请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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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申请再审可以停止执行吗?
问:申请再审可以停止执行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再审不停止执行程序。只有您的再审理由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成立,案件进入再审程序,才会中止执行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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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申请再审就会重新审理吗?
问:申请再审就会重新审理吗? 答:当您提交了再审申请以后,人民法院将审查您的申请理由是否足以推翻原裁判,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裁定进行再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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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刑事案件如何处理?
答: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无理申诉的,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驳回。[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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