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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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词条
商铺买卖合同的法律解释是什么?
商铺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商铺的买卖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商铺买卖合同是一种特定的买卖合同,适用于商铺的买卖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商铺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的名称、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名称和住所、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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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词条
期房买卖的法律解释是什么?
期房买卖是指购买还在建设中或尚未竣工的房屋的买卖行为。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期房买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解释: 1. 合同法:期房买卖受到中国合同法的约束。买卖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条件、价格、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2. 不动产登记法:期房买卖涉及房...[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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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词条
结婚房产证的法律解释是什么?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和物权法,结婚房产证的法律解释如下: 1. 结婚前已购买的房产: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购买了房产,并且房产仅以该方的名义登记在房产证上,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不会因婚姻关系而改变财产归属。 2.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以双方的名义登记在房产证上...[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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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词条
婚前房产证加名的法律解释是什么?
根据中国法律,婚前房产证加名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房产,婚后向另一方加上名字,使其成为夫妻共有财产。加名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该房产的权益,并确保在离婚或其他情况下能够进行合理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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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词条
婚前房产证的法律解释是什么?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婚前房产证的归属问题主要由以下几点进行解释: 1. 婚前房产证的归属一般情况下属于房产证上的名字持有人。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归属于该人。 2. 如果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名义购买了房产并在房产证上共同登记,那么该房产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无论婚后是否离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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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非法处置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并收取建筑垃圾倾倒费用,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答疑意见:关于本问题,需区分不同情形来准确把握。 一方面,对于行为人非法处置此类建筑垃圾并收取倾倒费用的行为而未造成环境污染的,一般来说不宜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理由在于,无资质处置危险废物,未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如适用非法经营罪,通常情况下可能会比污染环境罪判处更重的刑罚。为避免罪...[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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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环剥树皮”行为能否解释为滥伐林木罪中的“伐”?以环剥树皮的方式导致自己所有的大量林木死亡后择机伐除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答疑意见:一方面,不能将“环剥树皮”的行为方式简单理解为滥伐林木罪中的“伐”。第一,按照体系解释原理,“环剥树皮”行为不宜解释为滥伐林木罪中的“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关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罪状描述中,非法采伐和毁坏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关于何为“毁坏”...[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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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兰草的株数与价值应当如何认定?
答疑意见:第一,兰科植物种类繁多、情况复杂,计量单位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可按“棵”或者“株”;有的难以准确区分独立植株,则按“簇”,如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兰科兰属的部分植物(以下简称兰草)。对于兰草的数量应当如何计算,目前,尚无明确标准。实践中,在涉兰草的危害国家重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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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案件中,能否同时适用不同的替代性修复方式?
答疑意见: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是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主体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并使之恢复至基线状态的一种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原告请求修复生态环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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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未经植物新品种权人许可的销售行为,是否会导致该品种丧失新颖性?
答疑意见:植物新品种的新颖性判定是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重要的基础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共同构建了植物新品种新颖性判定的规则体系,包括具备新颖性的两种情形和丧失新颖性的特殊情形。其中,依法具备新颖性的两种情形是:...[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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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作同一性判断时,能否以基因数据与对照样品进行对比?
答疑意见: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对被诉侵权繁殖材料与授权品种进行同一性判断时,原则上应以权利人通过公开合法渠道获取、来源清晰的被诉侵权繁殖材料与授权品种标准样品进行对比。如果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方法提取、保留有被诉侵权材料的基因指纹信息,其鉴定、检测环境与对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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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涉及鉴定时的对照样品(据以主张权利的授权品种样品)应当如何选择?
答疑意见: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审理中,技术事实的查明是审判实践中的关键环节。对于被诉侵权物与授权品种的特征、特性是否相同,以及被诉侵权物是否系使用授权品种作为亲本生产、繁殖而来等关键技术问题的认定,往往需要依赖鉴定意见、检测报告。在鉴定、检测过程中,对照样品的选择直接影响鉴定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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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合同
认定构成垄断,垄断违法所得是否应当扣除假定收入,即未发生垄断时在相关市场可以取得的收入?
答疑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行政执法实践,在计算垄断违法所得时,原则上不应扣除假设未发生垄断时可能获得的“正常收入”,但需扣除有证据证明的合理经营成本。理由如下: 第一,从法律规范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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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合同
垄断违法所得应该如何计算以及是否应当扣除企业所得税?
答疑意见:第一,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及相关执法实践,垄断违法所得的计算,通常是以经营者因垄断行为所获得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其合理经营成本。其中,扣除的合理经营成本包括与销售行为直接相关的流转税,例如增值税、消费税等。第二,在计算垄断违法所得时,原则上不应扣除企业所得税。原因在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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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合同
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为被告提起的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如何确定管辖?
答疑意见: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为被告提起的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件,即诉反垄断执法机构不作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重点一般在于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否具有依举报调查涉嫌垄断行为的法定职责,以及其对有关举报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通常并不涉及对有关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判断,故该类案件性质上...[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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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律所
对于实习律师参与庭审的,裁判文书应当如何表述?
答疑意见:实习律师是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由于其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尚不属于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根据《最...[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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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律所
实习律师是否可以独立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答疑意见:实习律师是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由于其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尚不属于律师。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实习人员不得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不得开展依法应以律师名义从事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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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律所
律师因排期冲突等原因申请调整开庭时间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疑意见:人民法院确定案件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律师出庭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活动。“一张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端和PC端)和统一办案系统具备开庭排期和冲突避让功能。在日常工作中,人民法院在确定案件开庭日期时,要充分利用该功能,优化开庭日程安排,提高排期冲突避...[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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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被告人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可以更换几次辩护人?
答疑意见:选择辩护人是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应当依法保障。但是,任何权利都不能滥用。频繁更换辩护人,会影响诉讼正常开展;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以当庭更换辩护人、当庭拒绝辩护等作为“诉讼策略”的情形,严重干扰庭审正常进行。为切实保障诉讼权利,依法维护诉讼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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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救助
购买者购买“三无食品”后是否有权请求经营者承担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在确定惩罚性赔偿金数额时是否需要考虑“合理生活消费需要”?
答疑意见:本问题涉及三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第一,“三无食品”与食品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关系。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条件是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无食品”并不是法律概念,通常是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对此,应当区分两种情形处理:(1)对于预包装食品,其包装标签上未...[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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