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从旧兼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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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从新原则(the doctrine of observing new laws)
从新原则是法律适用中的重要原则,主张对于新法施行前发生但尚未处理完结的行为适用新法规定 。通常情况下,法律实行的是从旧原则,即行为只能适用当时的法律,而从新原则则要求行为要适用当时还没有出现的新法律。该原则在刑事、民事及行政法律领域均有体现:1979年《刑法》施行期间的个别单行刑法首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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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从旧兼从轻(the doctrine of observing old laws)
从旧兼从轻是“从新兼从轻”的对称。刑法对于其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与行为时的法律(旧法)比较,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仍然适用。解决刑法溯及力问题的一种原则。但是,根据《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罪犯的决定》和《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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