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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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认定
(一)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致使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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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
罪体主体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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