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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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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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 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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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 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如国内外旅游等。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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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的概念
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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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的认定
实践中适用本条时,要注意如果单位没有行贿的故意,而是因被勒索被迫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不能认定为单位行贿。另外,在追究单位行贿罪的刑事责任肘,应...[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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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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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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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量刑标准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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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认定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 在认定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时,要注意划均为直接故意,且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客观特征上行为人均向受贿人实施了给予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但两罪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商品经济的经营者,具有特定性,而行贿罪的主体为一般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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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有序的法制经济,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及其他营利性服务的经济行为都应规范化、合法化,各种营利性活动应当在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机制下进行,应遵循国家法规乃至商业惯例。而对公司、...[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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