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违法运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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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刑法第185 条第二款,刑法修正案第六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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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违反国...[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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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185 条第二款,刑法修正案第六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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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认定
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界限 从犯罪构成上来看,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区别在于: 其一,两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运用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其它一些公众资金的行为,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则是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以及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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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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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概念
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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