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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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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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 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如1991年国家环保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境外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年3月1日国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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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 两者在犯罪主体和犯罪的同类客体上都是相同的。两者主要区别是: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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