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如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的案件)外,原则上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均公开审理。我国公民可以旁听我院公开审理的案件。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将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等方式发放旁听证,并优先安排当事人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下列人员不得旁听庭审: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无论您是诉讼参与人,还是旁听群众,进入法庭,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接受人身及物品的安全检查,禁止携带下列物品:
一、管制刀具等具有杀伤力的器具;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二、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三、标语、条幅、传单。
四、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同时,您还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危害法庭安全,扰乱法庭秩序。具体规定如下:
一、出庭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当注意着装规范,文明着装。
二.审判人员进入法庭以及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判决、裁定、决定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三、不得鼓掌、喧哗、吸烟、进食,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得实施任何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四、禁止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诉讼参与人发言或者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六、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或者法警将对其予以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强行带出法庭;对于在庭审中录音、录像、拍照或者使用移动通信工具传播庭审活动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暂扣其使用的设备及存储介质,删除相关内容。
对于携带危险品进入法庭,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或者实施其他危及法庭安全或者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人民法院将对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旁听庭审及法庭纪律
法律FAQ 来源:法律网
1.本站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所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 微信: LawFAQ 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法律FAQ”:https://www.lawfaq.cn
- 上一篇:民事诉讼庭审主要程序
- 下一篇:上诉须知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