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入境游艇检疫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受染人(物)”是指受到感染或者污染或者携带感染源或者污染源以至于构成公共卫生风险的人员、宠物、行李、物品、游艇等。

“受染地区”是指需采取卫生措施的特定地理区域。

第三十九条 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其他地区出入境游艇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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