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习期满,实习协议自动解除,如用人单位欲招收乙方为正式工作人员,则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6、其它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可以解除的。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充分理解本协议下所建立的实习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2、实习期间,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或利用甲方的资源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权益归甲方所有。
3、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承担的责任,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法律应向甲方承担的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1、 甲方出现岗位空缺或新增岗位等情况,同等条件下,应给予优先录用实习生的条件。
2、
第十条 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委托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