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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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仲裁员不具备仲裁法(2017年修正)第十三条规定的“三八两高”任职条件之一,当事人以此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仲裁员不具备仲裁法(2017年修正)第十三条规定的“三八两高”任职条件之一,当事人以此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疑意见:仲裁员的选任条件具有法定性。仲裁法(2017年修正)第十三条规定了仲裁员的选任条件。根据该条规定,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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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独任仲裁员 (sole arbitrator)
独任仲裁员是指由一名仲裁员单独审理案件的仲裁组织形式,主要适用于对外经济贸易、海事仲裁及简单人事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可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该仲裁员依法主持仲裁程序,负责查证、辩论、调解及裁决,并需遵守独立公正、保密等行为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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