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军人违反职责罪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临阵脱逃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指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接受作战任务后,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临阵脱逃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我军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坚强柱石,每一名军人都肩负着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我国《宪法》第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等。《国防法》第56条规定:“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临阵脱逃罪的量刑标准
犯战时临阵脱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是指: (1)携带武器装备或者军事秘密脱逃的; (2)煽动他人或组织他人脱逃的; (3)在战斗最激烈、最关键时刻,在重要岗位上脱逃的; (4)...[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战时临阵脱逃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 两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违反军人职责,逃离部队工作、战斗岗位的行为。所不同是的: 1、战时临阵脱逃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畏惧战斗、贪生怕死;逃离部队罪的在主观上是为了逃避兵役义务或其他个人目的。 2、战时临阵脱逃罪的发生的时间、地点,只能在战时、战场上、...[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立案标准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自离开正在履行职责的岗位,或者在履行职责的岗位上,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指挥人员,是指对部队或者部属负有组织、领导、管理职责的人员。专业主管人员在其业务管理范围内,视为指挥人员。 值班人员,是...[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和值班、执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军事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四百二十五条 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百五十一条 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量刑标准
依照本条的规定,平时犯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贻误重要战机,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造成部队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我军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只有每一名军人都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我军的条令条例,维护良好的作战、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才能保证部队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军队的指挥工作和值班、值勤制度是保持军队...[ 详情 ]
-
军人违反职责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认定
(一)区分擅离军事职守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 擅离军事职守罪与逃离部队罪都有擅自离职的表现,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擅离军事职守罪侵害的是军队的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行为人所违反的是指挥和值班、值勤人员的特殊职责要求,而逃离部队罪侵害的是兵役秩序,行为人所违反的...[ 详情 ]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