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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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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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询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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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立案标准
(十五)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舞弊,致使...[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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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重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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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认定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认定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与非罪的界限,除认真把握法律对本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规定外,还要注意查明是否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只有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才构成本罪。对于虽违法办理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但被及时发现...[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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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税务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税务机关的威信。 本条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售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已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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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量刑标准
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是指致使犯罪分子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得逞,国库税款损失巨大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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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参与同际竞争,从1985年开始,我国按照国际惯例,逐步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即在企业产品出口后,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单证等,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再退还给该企业。一些不法企业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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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海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主体仅限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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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的立案标准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第405条第2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掏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询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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