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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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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