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其刑期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可折抵。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剩余刑期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并接受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该刑罚通过强制劳动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体现我国刑法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