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无罪辩护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斗殴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聚众斗殴罪包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立案标准
传授犯罪方法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量刑标准
犯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应把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那些没有犯罪意图的落后言行、工作中的过错等加以区别。例如,讲低级庸俗的故事,散布不健康的语言与表演动作,写作或出版低级的作品,属于落后言行;在正常宣传工作中不慎扩散了一些犯罪方法,属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至于司法工作者在职务范围内讲述、剖析犯罪方...[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被传授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从而侵犯不同的社会关系,尽管本罪所可能侵犯的间接客体已...[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独立的法定刑。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传授犯罪方法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把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至于被传授人是否接受,是否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立案标准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当立案。[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01条第2款之规定,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从重处罚。[ 详情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 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零 一条第二款)。[ 详情 ]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