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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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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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五十五条 【间接走私行为以相应走私犯罪论处的规定】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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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军用子弹十发以上不满五十发的; (二)走私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不满五支或者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不满五百发的; (三)走私武器、弹药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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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武装掩护走私的,依...[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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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认定
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 单位走私犯罪是单位内部的成员为了单位的利益按单位决策机构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旨意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走私行为。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中饱私囊;或者不是经过单位决策机构决策或者主要负责人即批准、同意或认可,而是盗用、冒用单位的名义进行走私的,都因不符合单位...[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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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武器、弹药。所谓武器及弹药,是指各种具有直接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装置或其他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规定,既包括各种军用武器、弹药和爆炸物,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等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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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明确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1997年刑法以“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来设置三档量刑幅度。刑法修正案(八)对走私普通货物...[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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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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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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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
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属结果犯。依本法规定,本罪的起刑点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罪的界限。 相对以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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