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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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能否摘抄或者复印有关案件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复印案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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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能查阅哪些案件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第六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不得将查阅的案件材料携出法院指定的阅卷场所。 详...[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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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要办理哪些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律师证或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填写查阅案件有关材料阅卷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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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诉讼代理人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该和谁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提前与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审判人员联系;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与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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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是否只能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诉讼代理人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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