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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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