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违章冒险作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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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企业、工厂、矿山等单位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等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企业的财产安全没有保证,继续生产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不顾相关法律规定,以解雇、减薪以及其他威...[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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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强令是指明知违章并存在着很大 的危险而仍然强迫下属进行作业。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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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
在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时,应当注意区分重大责任事故和自然事故的界限。所谓自然事故,是指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雷电、暴风雨造成电路故障而引起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如果无人违章,纯属自然事故,不构成犯罪。 此外,也应当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技术事故的界限。所谓技术事故,是指由...[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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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2)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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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立案标准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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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四条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九条 [强令...[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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