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通过录音录像形式对身后的财产做出的处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如果是自己通过录音录像对身后的财产做出的处理,如果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为不符合录音录像遗嘱的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自己通过录音录像形式对身后的财产做出的处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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