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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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应核实母婴生活护理员提供的身份证明(主要为身份证、户口本)、职业资格证、健康证。

——服务机构应在客户提出服务需求时安排客户与母婴生活护理员的会面,在三方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协议。

4.2.2、信息资源管理

服务机构随着业务发展可建立供求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社区居民对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的需求变化,为其提供快捷、方便、优质的服务。信息资源包括服务信息、用工信息、培训信息、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社区居民需求信息、服务质量投诉信息等。

4.2.3、档案资源管理

服务机构应将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如《客户资料登记表》见附录A;《客户监控服务情况记录表》见附录B;《母婴生活护理员资料登记表》见附录C;《母婴生活护理员培训协议》见附录D及时汇总,分类存档。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截止到母婴生活护理员解聘或服务协议终止后两年。

4.3、协议文本的要求

4.3.1、服务协议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在客户、服务机构、母婴生活护理员三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签订。

4.3.2、培训协议

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母婴生活护理专业培训体系,以确保服务质量。培训教程应将课堂讲授与场景实践、经验交流相结合,全面提高母婴生活护理员的综合素质,使之具备该职业所需的道德规范、知识以及技能。服务机构应对母婴生活护理员开展岗前、岗中培训,并签订《母婴生活护理员培训协议》。中介管理型的服务机构应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母婴生活护理员进行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应包括:

——母婴生活护理员的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基本的法律、安全、卫生知识;

——提供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所需的知识;

——提供母婴生活护理员服务所需的技能。

5、母婴生活护理员基本要求(初级)

5.1、职业道德

母婴生活护理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守时守信、尊重用户、尊老爱幼;讲文明礼貌,品行端正,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善于沟通,热情友好;诚实可靠,不损害他人利益;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己的护理知识和专业技能。

5.2、基本技能

5.2.1、婴儿生活护理

——基本护理:喂养、洗澡、换洗尿布、洗婴儿衣物、拆洗被褥。

——专业护理:新生儿抚触、测体温、大小便观察、脐带护理等。

5.2.2、产妇生活护理

——基本护理:负责产妇的饮食起居及调配产妇营养结构,为产妇洗涤衣物。

——专业护理:基本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及婴儿喂哺常识,做好产妇的健康护理及产期常见病的预防。可指导产妇学做产后操。

6、母婴生活护理员星级划分

6.1、一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

6.1.1、任职条件

——工作经历:一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须经六个月以上母婴生活护理员工作实践,或连续看护六个以上婴儿无差错。

——客户评价:客户反映良好。

——资格认证:获得初级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经评定合格后可由初级母婴生活护理员晋升为一星级母婴生活护理员。

6.1.2、技能要求

6.1.2.1、婴儿护理

——基本护理:掌握婴儿的喂养、洗澡、换洗尿布、洗涤衣物、穿脱衣服、拆洗被褥及日常护理。能够掌握母乳喂养、人工喂养、混合喂养的方法及婴儿喂养用具消毒方法。

——专业护理:拍嗝、抚触,会放置婴儿正确睡姿,测体温、大小便观察、脐带护理,了解新生儿黄疸、脐炎、浓胞疮等疾病的症状。

6.1.2.2、产妇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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