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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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通常直接接触、或直接加工或控制核材料生产流程的设备,或

(b)将核材料封入包壳中的设备。

5.铀同位素分离厂以及专门为其设计或制造的(除分析仪器以外的)设备

可以认为属于为铀同位素分离“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除分析仪器外的)设备”这一概念范围的设备项目包括:

5.1.气体离心机和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气体离心机的组件和构件

按语

气体离心机通常由一个(几个)直径在75毫米(3英寸)和400毫米(16英寸)之间的薄壁圆筒组成。圆筒处在真空环境中并且以大约300米/秒或更高的线速度旋转,旋转时其中轴线保持垂直。为了达到高的转速,旋转构件的结构材料必须具有高的强度/密度比,而转筒组件因而及其单个构件必须按高精度公差来制造以便使不平衡减到最小。与其他离心机不同,为浓缩铀用的气体离心机的特点是:在转筒室中有一个(几个)盘状转板和一个固定的管列用来供应和提取UF6气体,其特点是至少有三个单独的通道,其中两个通道与从转筒轴向转筒室周边伸出的收集器相连。在真空环境中还有一些不转动的关键物项,它们虽然是专门设计的,但不难制造,也不是用独特的材料制造。不过,一个离心机设施需要大量的这种构件,因此其数量能提供最终应用的重要迹象。

5.1.1.转动部件

(a)完整的转筒组件:

用本节注释中所述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密度比的材料制造成的若干薄壁圆筒或一些相互连接的薄壁圆筒;如果是相互连接的,则圆筒通过以下5.1.1.(C)所述的弹性波纹管或环连接。转筒(如果是最终形式的话)装有以下第5.1.1.(d)和(e)所述内挡板和端盖。但是完整的组件可能只以部分组装形式交货。

(b)转筒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厚度为12毫米(0.5英寸)或更薄,直径在75毫米(3英寸)和400毫米(16英寸)之间,用本节注释中所述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密度比材料制造成的薄壁圆筒。

(c)环或波纹管: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局部支承转筒管或把数个转筒管连接起来的构件。波纹管是壁厚3毫米(0.12英寸)或更薄,直径在75毫米(3英寸)和400毫米(16英寸)之间,用本节注释中所述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密度比材料制成的有褶短圆筒。

(d)转盘: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直径在75毫米(3英寸)和400毫米(16英寸)之间,用本节注释中所述各种高强度/密度比材料之一制造成的安装在离心机转筒内的盘状构件,其作用是将排气室与主分离室隔开,在某些情况下帮助UF6气体在转筒的主分离室中循环。

(e)顶盖/底盖: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直径在75毫米(3英寸)和400毫米(16英寸)之间,用本节注释中所述各种高强度/密度比材料之一制造成的装在转筒管端部的盘状构件,这样就把UF6包容在转筒管内,在有些情况下还作为一个被结合的部分支承、保持或容纳上轴承件(顶盖)或支持马达的旋转件和下轴承件(底盖)。

注释

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是:

(a)极限抗拉强度为2.05×109牛顿/平方米(300000磅/平方英寸)或更高的马氏体钢;

(b)极限抗拉强度为0.46×109牛顿/平方米(67000磅/平方英寸)或更高的铝合金;

(c)适合于复合结构用的纤维材料,其比模量应为12.3×106米或更高,比极限抗拉强度应为0.3×106米或更高(“比模量”是用牛顿/平方米表示的杨氏模量除以用牛顿/立方米表示的比重:“比极限抗拉强度”是用牛顿/平方米表示的极限抗拉强度除以用牛顿/立方米表示的比重)。

5.1.2.静态部件

(a)磁悬浮轴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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