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文号】:法发[2018]16号

【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颁布时间】:2018-07-31

【执行时间】:2018-07-3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制定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

1.深刻认识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的使命,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有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把海南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亮点。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把海南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找准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结合点。坚持法治思维,聚焦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的重点领域,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释、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效。增强大局意识,建立健全统一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协同、高效。完善审判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质效,提炼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高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推动海南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的市场环境

3.加强刑事审判,严厉打击影响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走私、洗钱、逃税、非法集资等涉及海南改革开放重点领域的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稳定。

4.加强行政审判,依法支持政府职能转变。支持海南法院探索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依法服务保障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助力政府提升治理能力。依法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审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民生社保、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案件,服务建设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

5.加强民商事审判,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产权保护,依法支持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依法审理涉农垦项目和国有农场改革的案件,推动垦区集团化、农场化改革。妥善处理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的案件,服务相关改革政策落实落地。依法审理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开放领域的民商事案件,推动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公平交易。依法审理公司纠纷案件,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创新创业。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6.加强海事审判,服务海洋强国战略。探索创新海事审判机制,依法对我国管辖海域行使司法管辖权。创新海洋维权审判工作,积极稳妥审理涉及航运、渔业、海上救助、海上能源储备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海事案件,加强南海维权,支持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建设。依法审理有关邮轮运输、南海岛礁建设、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海上通道安全等案件,支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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