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中国侨民,在国外登记结婚,又回国居住(非户籍地),起诉离婚时应当在哪里起诉?是否需要提供经常居住地的依据?结婚证是否需要公证?
(1)起诉离婚时应当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2)应当提供经常居住地的依据。
(3)结婚证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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