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赡养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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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赡养
民法典关于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1075条关于兄弟姐妹扶养义务的规定,与原《婚姻法》第29条相比,除将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以及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分作两款分别规定之外,在具体内容上没有实质性的变动。[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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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是关于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规定。第1067条第2款内容相较于原《婚姻法》第21条第3款,将履行赡养义务的主体由“子女”调整为“成年子女”,将请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主体由“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调整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本条内容以《民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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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祖孙之间抚养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是隔代的直系血亲关系,他们之间在具备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形成抚养和赡养关系。隔代抚养、赡养是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面临的一个问题,基于对历史传统、亲属感情、民间习惯及部分“缺损家庭”的现实和社会保障水平等多种因素的考虑,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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