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将房产登记在为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该房产?

法律FAQ 来源:法律网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将房产登记在为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该房产?

答:需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应推定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并不能简单地推定房屋的真实产权人是未成年子女,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则需要举证证明在购买房产时的真实意思不是为赠与未成年子女,而是出于其他原因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否则,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认定成立赠与关系。

一般法院认定该产权归属于未成年子女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都会结合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购房款支付和购买后的使用情况、当事人的举证情况等,综合判断夫妻双方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予以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律师咨询
律师会见
委托代理
聘请律师
本文网址:https://www.lawfaq.cn/law/62-9903-1.html

1.本站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所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 微信: LawFAQ 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法律FAQ”:https://www.lawfaq.cn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