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后丙因为事故不幸去世,丁一直尽心尽力的照顾甲乙,甲乙去世后,丁是否可以继承甲乙的遗产?
答:能继承,而且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公婆因为事故不幸去世,儿媳妇是否可以继承甲乙的遗产?
法律FAQ 来源: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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