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2019-12-02 10:27:14 法律FAQ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兰天鸣、白阳)1日,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主场活动在北京、上海两地同时启动,标志着今年的“宪法宣传周”......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兰天鸣、白阳)1日,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主场活动在北京、上海两地同时启动,标志着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正式拉开帷幕。

在北京,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傅政华在司法部指挥中心与全国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视频连线,对“宪法宣传周”活动进行了调度。

傅政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宪法宣传制度化长效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讲好中国宪法故事,讲好中国制度故事,增强全社会制度意识,增强宪法自觉,更加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举办的主场活动上,记者看到现场座无虚席,活动参与者热情高涨,嘉宾的精彩发言赢得一次又一次的热烈掌声。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刘炤出席了在上海举办的主场活动。他指出,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媒体和文化阵地作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宪法教育,切实增强宪法宣传社会效果。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宪法
普法
本文网址:https://www.lawfaq.cn/law/87-5916-1.html

1.本站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所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 QQ:2122654 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法律FAQ”:https://www.lawfaq.cn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