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按每日346.75元赔偿

2020-05-21 09:27:13 法律FAQ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5月18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5月16日起,检察机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1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 据悉,国家......

正义网北京5月18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5月16日起,检察机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1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

据悉,国家统计局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01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检察机关自今年5月16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346.75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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