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对八款手机浏览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

2020-11-16 10:18:07 法律FAQ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丹东 □ 实习生 苏欣雨 近日,为有效解决网民反映强烈的手机浏览器网络传播乱象,国家网信办从10月27日起至11月9日对手机浏览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U......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丹东

□ 实习生 苏欣雨

近日,为有效解决网民反映强烈的手机浏览器网络传播乱象,国家网信办从10月27日起至11月9日对手机浏览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UC、华为、小米等8款影响力较大的手机浏览器被纳入首批重点整治范围。

该专项整治主要有哪些内容,为何在此时开展?对此,《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传播乱象由来已久

专项整治势在必行

一段时间以来,手机浏览器野蛮生长,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成为“自媒体”传播乱象的聚集地和放大器。此次专项集中整治和督导整改,把影响力较大的8款手机浏览器纳入首批名单进行重点集中整治。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将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三大突出问题:一是发布“自媒体”违规采编的各类互联网新闻信息,如歪曲解读经济民生政策、散布“小道消息”、传播谣言信息、翻炒旧闻编造“新闻”等;二是发布“标题党”文章,如恶意浮夸、“唱衰”“卖惨”、冒名炒作等;三是发布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良信息,如传播低俗图文视频、炒作明星绯闻隐私和娱乐八卦等。

“近年来,在互联网上大多企业都在追求流量经济,纯粹的以流量、点击率作为追求的目标。其中,就包括一些搜索引擎、浏览器的经营者、开发设计者,他们以吸人眼球的方式追求流量经济,也以此种方式作为自己商业模式的核心。”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创始人、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说。

刘德良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标题党文章、低俗新闻、黄色淫秽信息的弹窗广告等内容通过浏览器发布,从而达到追求经济利益的目的。这种方式在近几年来越来越普遍,严重扰乱了网络的传播秩序。但这种以污染网络生态环境作为盈利方式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和公众的极大不满,在这种背景下,网信办开展了此专项整治活动。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英伟律师表示,互联网散播的低俗网络信息给手机用户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为加强对公民信息保护,提高政府监管力度,保障社会健康网络信息文化发展,必须对此网络乱象进行集中整治。

在陕西师范大学副教授、网络与新媒体系主任郭栋看来,现在移动互联网空间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浏览器问题最为明显。因为浏览器有着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可以自动推送文章,但往往其推送的文章信源不权威,甚至有些文章未经过审核和把关便与读者见面,引起了用户群体中一些思想上、认识上的混乱。

加强网络平台监管

规范内容审核机制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和专项督导对手机浏览器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和具体标准,其中包括,不得发布“自媒体”违规采编的互联网新闻信息,不得PUSH弹窗“自媒体”发布的各类信息,不得使用断章取义、虚假夸大、攻击侮辱、耸人听闻等噱头式标题炒作热点敏感话题,不得发布无中生有、旧闻翻炒、拼凑剪接、捕风捉影等不实信息,不得发布低俗、血腥等不良信息,等等。

同时,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10月27日至11月9日,各手机浏览器要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清理违规信息、严管“自媒体”账号。同时,建立完善总编辑负责制、内容审核管理规范,从制度层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防止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问题的发生。

整改期间,8款手机浏览器要切实做好“一公告、两审核”:“一公告”即10月27日8时,各手机浏览器要在首屏显著位置发布自查整改公告并PUSH推送全量用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两审核”即10月28日15时前,各手机浏览器要按照整改要求向属地网信部门提交细化整改工作安排,经审核同意后开展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之日,即11月9日17时前,各手机浏览器向网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和内容运营制度规范并接受审核。

据了解,在自查整改结束后,网信部门将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整改后问题依然突出的手机浏览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置,直至取缔相关业务。此外,各地网信部门还将对属地手机浏览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一并按要求纳入专项整治和督导整改。

对此,韩英伟说,此次整治加强了对各类网络平台有效监管,规范了内容审核管理机制等,促进网络传播秩序实现良性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对企业来讲,避免进行违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强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公民来讲,促使网络传播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信息成为网络公民的集体共识;对政府来讲,加强对网络违规信息的监管力度,与企业、公民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秩序。

刘德良说,如果此专项整治活动能够真正严格地开展,那么网络传播乱象将会得到很好的治理。但不能指望靠一次整治活动长期有效,运动式执法会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所以进行此专项整治活动后,可能在短时间内浏览器的传播乱象会有所好转,但是从长期来看,标题党文章、低俗新闻、黄色淫秽信息等不良内容可能会死灰复燃。

在郭栋看来,此专项整治活动带来最重要的改变是治理的对象扩大了。原来只限于网站、网络媒体、App等,现在将手机浏览器的治理囊括在内。从内容生产方面来看,在浏览器的平台上也要求建立一套详细的审核制度,审核制度进一步拓宽。审核制度从一开始作为媒体的一个环节到后来作为媒体自我核实的手段,再到如今成为了一个职业,说明审核制度和社会政治气候的变化有一定的关联。

郭栋说,此专项整治活动从国家层面对之前治理的死角进行治理,较有意义。通常个体用户较为被动,无权力、无渠道反映情况,但此次用户的参与式治理与国家治理方式相结合也较有意义。治理其实是双刃剑,可能会挤压部分言论空间,所以如何寻找一个合理的治理边界是关键。边界内的完全可以治理,边界外市场主体能够决定、用户能够起作用的内容,应该留给市场主体去做,行政权力应该要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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