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4月1日起实施

2021-04-01 14:47:21 法律FAQ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魏玉坤、周圆)记者30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魏玉坤、周圆)记者30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鼓励办理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

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总体上看,我国小微型客车租赁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存在法规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承租人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等突出问题,亟须通过立法规范行业发展。

据介绍,办法明确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租赁经营者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投入租赁经营的车辆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等。

此外,办法要求租赁经营者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等事项;交付的租赁车辆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维护。


客车租赁
本文网址:https://www.lawfaq.cn/law/87-9013-1.html

1.本站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所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 QQ:2122654 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法律FAQ”:https://www.lawfaq.cn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