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案例:云南景洪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突出

2021-04-24 10:52:06 法律FAQ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二批8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河南省汝州天瑞焦化 以“零排放”之名肆意排污

2017年以来,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先后多次点名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焦化)违法排污问题,可查证的环保12369群众举报就超29次。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检查发现,天瑞焦化环境违法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重超标排放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一、基本情况

天瑞焦化位于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内,配有洗煤、备煤、炼焦、熄焦、煤气发电等设施。现有1套100万吨/年捣固焦改建项目,年产焦油5万吨、粗苯1.3万吨、硫铵1.3万吨,年发电2.7亿度。项目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2014年11月建成投产。按项目建设审批要求,天瑞焦化的废水应实现“零排放”。

2018年媒体报道《一村庄被污水“缠绕”:农作物受损,村民得怪病》,污染源头直指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内天瑞焦化,引起社会反响。为此,汝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赴当地进行调查处置,成立由环保、国土、地矿、安监、林业、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要求发现问题根源,从源头治理确保全面消除污染。由于调查不深入、不细致,汝州市委、市政府只对天瑞焦化周边村庄实施了饮水保障措施,未严格督促企业从排污源头实施整改。

二、主要问题

(一)违法超标排放污水

督察人员暗查发现,天瑞焦化厂区东北角围墙处排水口有污水排放,排水明显发黑,表面存在大量油污,焦油气味十分明显。督察人员沿污水流向,经沿线踏勘和无人机勘察发现,天瑞焦化污水经过一片农田间沟渠,蜿蜒流入粪堆赵村东北侧一个无任何防渗措施的污水坑,该坑距汝河不足400米,沿线沟渠黑泥沉积,水面漂浮油花。为进一步核实情况,督察人员夜间再次突击检查,发现天瑞焦化东北角围墙处排水口仍在大量外排污水,随即委托一同检查的有关法定检测单位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污水COD、氨氮、氰化物浓度分别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直接排放标准0.5倍、3.5倍、1.4倍。

(二)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

督察人员4月1日对天瑞焦化厂区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焦化废水处理站(采用生化+芬顿+超滤+反渗透处理技术)的芬顿反应工序未按规范要求投加芬顿试剂(主要包含双氧水、硫酸亚铁等),治理设施形同虚设。超滤反渗透设备自2014年投运以来,累计运行时间仅有十几天,在督察组两次突击检查时匆忙开启,却因长期失修已无法正常运行;中控系统仪表大量损坏而未及时修复;废水处理站运行手工记录存在字迹雷同、数据照抄、记录造假等现象;也未按环评报告建议在焦化废水处理站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天瑞焦化废水处理站出水主要用于熄焦,对熄焦池取样监测发现,熄焦水COD、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浓度分别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2.0倍、14.2倍、22.7倍、13.2倍,表明焦化废水处理站运行极不正常,大量污染物从液态向气态转移,通过熄焦塔外排污染大气环境。

(三)污水违规混入雨水系统外排

督察组对厂区东北角排水源头进一步追溯发现,其主要源自厂区雨水收集系统。对厂区雨水收集池(容积4500立方米)、雨水总排井分别取样监测结果显示,雨水收集池内COD、氨氮、氰化物浓度分别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1.7倍、11.7倍、6.6倍,雨水总排井内COD、氨氮、石油类、氰化物浓度分别超标1.9倍、4.8倍、5.1倍、2.2倍,表明有大量污水混入雨水系统间接外排。

督察组聘请焦化行业专家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并开展厂区水平衡测算后发现,天瑞焦化无法实现“零排放”,初步估算每日外排污水数百吨。进而对厂区东北角排水渠内底泥进行取样并委托相关法定检测单位分析发现,苯并芘含量为4.82毫克/千克,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标准7.76倍;石油烃含量为7050毫克/千克,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因长期排污,底泥已明显富集焦化特征污染物。

三、原因分析

汝州市委、市政府及汝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属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置等问题重视不足、管理不力,面对群众多次举报乃至媒体曝光污染问题,推进整治工作浮于表面,治标不治本,直到督察组两次突击检查后,才组织力量清挖天瑞焦化排水沿线沟渠的污水和沉积黑泥,存在平时不作为问题。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湖南省邵阳县长阳矿区旧账未了又添新账

2021年4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湖南省邵阳县长阳矿区由于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现有制砖企业长期非法生产、拟建项目违规施工,导致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非常突出,生态系统受到一定程度侵害。

一、基本情况

湖南省邵阳县长阳矿区曾是邵阳县煤炭主产区之一,过去煤矿开采作业粗放,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比较严重。2014年,随着产业政策趋紧,当地煤矿企业相继关停退出,但矿区遗留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再加上该矿区现有的邵阳县新联环保砖厂长期占林取土非法作业,以及拟建的邵阳吉电长乐光伏发电项目违规粗暴平整场地,致使该地区生态环境破坏不断加剧。

二、主要问题

(一)矿区遗留生态环境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治理

长阳矿区高峰期曾有4家煤矿企业在此采煤,规模普遍较小,盈利能力差,同业恶性竞争激烈,这些煤矿企业根本无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长阳矿区带来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随着煤炭产业政策收紧,2014年长阳矿区煤矿企业全部退出,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更是长期无人问津,5.5万余吨废渣倾覆大量林地山坡,矿区淋溶水、矿涌水直排石燕水库。直到2018年,邵阳县才利用湖南省土地整理资金,简易修复了矿区不到三分之二的面积。目前,整个矿区仍有数十亩土地被2万余吨废渣侵占,6个矿洞每天有超万吨的酸性淋溶水、矿涌水直接排入石燕水库,现场采样分析,废水中pH值仅有3.30,总铁浓度高达354毫克/升,相当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的59倍。总库容260万立方米的石燕水库是当地最重要的生产用水水源,目前整个水库呈深黄色,铁、锰浓度较高。

(二)邵阳县新联环保砖厂开山毁林屡禁不止

该砖厂位于邵阳县长乐乡新联村,紧邻石燕水库北侧,2014年开始生产,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管理粗放,厂区尘土飞扬,简易脱硫除尘设施未正常运行,取土场非法作业、开山毁林,而且该厂至今未获得邵阳县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行政许可。2017年邵阳县安委会就群众举报该厂非法生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邵阳县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以及长乐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先后多次就该厂擅自占用林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进行查处,但都是罚款了事;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就该厂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查处,但企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长期带“病”生产,导致企业愈发无所顾忌。

(三)邵阳吉电长乐光伏项目违规建设粗暴平整场地

邵阳吉电长乐光伏项目是邵阳县强力引进的投资项目,设计装机容量10万千瓦,其中一期工程5.7万千瓦,占地967亩,项目其中一个地块紧邻邵阳县新联环保砖厂。邵阳县为引进该项目不遗余力,在项目手续还不完善的情况下,默许企业组织清理平整土地。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大面积烧山不法行为。

三、原因分析

邵阳县长阳矿区生态环境问题久拖不决,反映出邵阳县委、县政府对新发展理念理解不深,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对环保民生问题动作迟缓。长阳矿区的生态环境问题至今有二十多年,当地长期未自筹过资金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作,直到2018年才利用省级资金做了些许修复工作;对辖区内企业、项目存在的违法行为,以罚代管,默许甚至纵容违法企业野蛮作业生产,无视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工作失职失责。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广西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破坏性开采 违规建设问题突出

2021年4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督察时发现,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为项目开发让路,造成国家级地质遗迹点和部分保护区域土地被违规审批用于矿产资源和房地产开发,问题十分突出。

一、基本情况

广西凤山岩溶地质公园于2005年9月被原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国家级地质公园。2010年10月《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公园规划》)获原国土资源部批准,公园总面积为132.6平方公里,主要景区为三门海景区、穿龙岩景区、仙人桥景区。2010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其为世界地质公园,是目前广西唯一的世界地质公园,拥有世界大型石笋群、世界天窗群、世界最高的地下溶洞峡谷、中国跨度第二的天生桥、千古之谜鸳鸯泉等独特的地质遗迹景观,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科学价值、科普价值。

二、存在问题

(一)违规采矿,生态破坏严重

凤山县良利采石场位于凤山岩溶地质公园三级保护区内,《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和《公园规划》明确规定该区域内禁止采石、开矿,但凤山县相关部门罔顾保护规定,在该区域矿业权出让过程中,原凤山县旅游局作为地质公园的主管部门于2012年10月出具“该地块不属于地质遗迹保护名册范围”的意见,2015年10月原凤山县国土资源局为其下发了采矿权证。2018年3月,凤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凤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继续为矿产开发开口子,将良利采石场所在区域调整出地质公园范围,规划成可采区。2018年11月企业不仅得以续证,开采规模反而由10万吨/年扩大到50万吨/年。现场检查发现,良利采石场长期违规野蛮开采,生态破坏严重。督察组还发现,因监管不力,在鸳鸯洞世界级遗迹点附近一级保护区内的坡雄堡取石场,非法盗采大理石,造成山体被开挖,生态破坏严重。

(二)违规开发房地产,地质地貌严重受损

凤山县委、县政府无视地质公园保护管理要求,以旅游开发名义行房地产开发之实,多次召开会议积极推动世界寿源城、三门海·寿源阳光、凤山凤栖桃源生态智慧长寿康养基地(以下简称凤栖桃源)等3个房地产项目,在地质公园保护区内先后上马。其中,凤栖桃源项目还被申报为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第二批重大项目,该项目计划占用二级保护区面积达13.3公顷,已建成康养咨询中心一栋(2层)、养生公寓一栋(6层),严重破坏内龙桃花源洼地国家级地质遗迹点。针对该问题,2021年3月31日,凤山县政府与项目单位紧急磋商,安排1.2亿元财政资金用于返还建设方土地出让金(0.74亿元)、建设前期投入(0.2亿元),以及土地增值估算(0.26亿元),并对相关建筑进行拆除。违规决策造成县级财政损失,教训深刻。

此外,由于管控不到位,三门海天窗群世界级遗迹点洞口两侧一级保护区内的原居民无序开发旅游,建成多处高层酒店和养生馆,与周围地质景观极不协调,影响地质保护。

(三)蓄意调规,保护为发展让路

凤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于2020年11月公布《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0—2030年)》,规划中现有开发项目绝大部分区域被降级。其中,三门海天窗群世界级遗迹点洞口一级保护区区域、三门海·世界寿源城和三门海·寿源阳光房地产项目所在的三级保护区区域、三门海·寿源养生旅游度假项目所在的二级保护区区域被调整为居民点保留区;凤栖桃源项目所在的二级保护区区域、良利采石场所在的三级保护区区域调整为自然生态区;原坡雄堡违法采石场涉及的一级保护区区域调整为三级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鸳鸯泉矿区二期项目涉及的三级保护区调整为自然生态区。该规划还在理由不充分、程序不当的情况下将多处原国家级、省级地质遗迹保护点分别降级为省级、市县级地质遗迹保护点,预留多处地块违规用于与景观环境不协调的旅游服务设施。

三、责任分析

凤山县委、县政府思想认识不到位,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突出,无视保护责任,违规推进项目建设,后又盲目调整规划,试图使违规项目合规。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监管不严、履职不当,对公园保护区内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项目视而不见。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云南省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 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

2021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督察发现,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极不规范,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

一、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景洪市江北街道,2004年5月建成使用,设计填埋总库容450万立方米、日填埋量298吨,配套建有日处理能力130立方米的渗滤液处理设施。目前实际日填埋量约650吨,现已填埋垃圾420万立方米。该处理场由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运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处理场污染治理设施长期不运行,部分垃圾渗滤液直排,环境污染严重,风险隐患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污染治理设施形同摆设

现场调阅景洪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台账发现,2018年以来,该处理场多次、长时间停运渗滤液处理设施。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2020年,三年分别停运231天、172天、160天。此外,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控设施自2019年12月安装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甚至在2021年3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该问题并立案查处的情况下,该处理场依然我行我素不予整改。直至2021年4月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时,才委托设备方对设备进行调试,在长达一年多时间内,任由在线监控设施闲置。

(二)部分渗滤液直排污染环境

据统计,该处理场渗滤液每日产生量约150立方米,而渗滤液处理站实际处理能力仅为120立方米/日,多余部分只能回喷至垃圾场。2021年1月25日,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检查发现,该处理场部分渗滤液通过填埋区底部防渗膜下的地下水导流渠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外环境。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渗滤液COD浓度为5420毫克/升、氨氮浓度为132毫克/升,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的53.2倍和4.3倍。

(三)场区内渗滤液“肆意横流”

该处理场2004年建成至今从未清淤,导流渠淤积严重、功能丧失,导致部分渗滤液无法通过导流渠正常进入调节池,只能从填埋区顶部溢出。现场检查发现,场区内部分已经闭库、覆膜、覆土的区域表层污水“肆意横流”,形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该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设计容积3.5万立方米,自2019年以来,长时间高位积存渗滤液。现场检查发现,目前已积存约3万立方米未经处理的渗滤液。同时,该处理场未设置事故应急池,加上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且长期不能正常运行,随着雨季到来,遇连续暴雨等极端天气极有可能溢出外环境,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三、原因分析

景洪市政府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推动不力。2018年、2019年,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分别就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向景洪市政府进行书面汇报,但景洪市政府重视不够,既未研究部署,也不督促解决,任由垃圾处理场各类环境问题持续存在。针对景洪市生活垃圾超量处置严重、已接近满库容的现状,景洪市政府也未有力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16年就计划启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今仍处在前期场地平整阶段。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为达标而达标 南白石河污染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2021年4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太原市开展现场督察。督察发现,太原市清徐县在南白石河流域污染治理中标准不高、措施不硬、推进不力,影响河流水质的一些根本性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稳定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还未达到。

一、基本情况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作出“一定要高度重视汾河的生态环境保护,让这条山西的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重要指示。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汾河等支流污染问题突出,对汾河等污染严重的支流,则要下大气力推进治理。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印发一系列文件方案,推动解决劣Ⅴ类水体问题。


环保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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