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企图引爆天然气自尽 因危害公共安全被公诉

2020-09-12 10:45:22 法律FAQ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戚志强 陈茜 男子因家庭矛盾企图引爆天然气,被警方及时制止。然而,其行为不只是“自家事”这么简单。近日,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戚志强 陈茜

男子因家庭矛盾企图引爆天然气,被警方及时制止。然而,其行为不只是“自家事”这么简单。近日,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玛纳斯县居民韩某因对妻子缺乏信任,夫妻感情长期不和。

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韩某酒后回到家中,看到妻子不在,“疑心病”再次发作,顿时火冒三丈,将家中的锅碗瓢盆乱砸一气,并将天然气软管割断,将燃气灶扔出窗外。

韩某的妻子得知情况后,一边往家赶,一边报警。她到家时,韩某正一手将天然气软管塞进口中吮吸,一手持打火机,扬言要点爆天然气,与在场人员同归于尽。到场民警及时从韩某手中夺走打火机,并迅速关闭天然气阀门,避免了灾难的发生。

承办检察官认为,韩某在应当能够预见到天然气遇明火后可能发生爆炸或起火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菜刀将家中的天然气管切断,导致天然气泄露,并手持打火机意欲点燃,其行为虽未实际造成严重后果,但其所在区域天然气浓度已达闪爆点,足以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财产与人身安全。

韩某在客观方面实施了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即切断其住宅内天然气管试图引爆,侵犯了同住居民楼内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客体,主观上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仍故意而为,且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检察官提醒:因一次任性的泄愤,韩某将受到刑事处罚。应妥善处理家庭内部矛盾,切勿因家庭纠纷走极端,否则很可能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危害公共安全
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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