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平台成功调解首案

2020-11-25 10:32:24 法律FAQ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海口11月24日电(记者刘邓)记者23日从海口海事法院获悉,“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平台第一案,日前已由海口海事法院联合广州海事法院成功调解......

新华社海口11月24日电(记者刘邓)记者23日从海口海事法院获悉,“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平台第一案,日前已由海口海事法院联合广州海事法院成功调解完毕。

该案是一宗损害海洋生态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吴世明驾驶渔船在儋州市附近海域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时被海警当场查获。随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作为公益诉讼人,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海洋生态损失及环境修复费用38130元、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修复方案编制费用5000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

吴世明长期生活在广东省,所驾渔船船籍港在广西防城港,鉴于吴世明对违法行为有反省认识,同时公诉机关也有调解意向,海口海事法院商请广州海事法院支持配合共同开展调解工作。11月20日,各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平台进行调解,广州海事法院湛江法庭派员在现场指导吴世明参与在线调解,吴世明当场签署了书面调解协议,并在现场法官指导下完成了相关费用的转账支付手续。次日,吴世明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公开道歉信,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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