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问题混凝土”案二审宣判 公司法定代表人获刑九年

2021-04-12 10:06:09 法律FAQ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2019年11月,湖南省长沙市一楼盘因使用不合格混凝土导致拆除重建,引发舆论关注(本报法治经纬版2019年11月15日曾以《长沙多楼盘被指混凝土......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2019年11月,湖南省长沙市一楼盘因使用不合格混凝土导致拆除重建,引发舆论关注(本报法治经纬版2019年11月15日曾以《长沙多楼盘被指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为题进行报道)。经调查,长沙多个楼盘由于使用不合格的“问题混凝土”,导致部分楼盘需要拆除重建。

近日,长沙“问题混凝土”一案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代建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拓宇公司实验室主任刘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部分楼层拆除重建

涉事企业全面关停

2019年11月9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公众号“长沙住建”发布了一则《关于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质量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19年5月,望城区住建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10栋部分混凝土构件质量存疑。通过专业检测单位的多轮检测,鉴定该项目C10栋12层以上部分混凝土构件强度未达设计要求。

通报显示,望城区住建局根据检测报告、鉴定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于2019年10月要求参建单位对C10栋12层至27层进行返工重建。目前,该项目C10栋正严格按照专家评审的拆除方案进行拆除,其混凝土供应商拓宇公司已全面关停。

当时,《法治日报》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两年,拓宇公司已经被多家供应商起诉拖欠货款,以致多次被冻结财产。事发后,有媒体记者实地探访拓宇公司,发现这家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

11月16日,长沙市住建局再次就拓宇公司“问题混凝土”一事通报情况,称望城区公安机关已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并对其法定代表人代建华采取了强制措施。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生产仅凭个人经验

据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单位拓宇公司成立于2010年,依法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证书,先后建成6条混凝土生产线,其中1、2号生产线及3、4号生产线分别出租给王革春、唐某等人生产经营、自负盈亏。代建华实际负责5、6号生产线的生产经营与决策管理。刘伟实际负责5、6号生产线的混凝土生产配比、原材料检验检测、产品质量把控及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

2018年10月,拓宇公司委托杨某与湖南湘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荣公司)签订了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8、C10、C11栋及地库建设项目混凝土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拓宇公司向湘荣公司生产、销售混凝土。后因工程量过大,拓宇公司实际承接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10栋建设使用的混凝土生产、销售业务。

其间,代建华未按国家标准配齐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对实验室规范管理、原材料检测、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刘伟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原材料检测和产品质量检验,仅凭个人经验调整生产配比,并在未进行试块和原材料检测的情况下,于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上编写合格数据,向湘荣公司销售混凝土用于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10栋项目建设。

2019年5月,湘荣公司及监理单位发现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10栋25层多处砼梁开裂。2019年10月18日,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深圳华美检测有限公司按照每层抽取一组芯样的原则,取构件中心部位进行检测,确认是否与混凝土养护有关,检测结果显示剪力墙混凝土强度仍然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问题主要原因分析:(一)混凝土中云母含量过高是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的直接诱因;(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现场管理不力,重资料报送合格、轻现场实时管理,也是导致该项目质量问题未被及时发现的原因之一;(三)混凝土搅拌站场内设实验室未对细集料(砂子)使用前实时进行有害物质送样检测,也是导致该质量问题未被及时发现的原因之一。

12月11日,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作出《新城国际花都五期C10栋部分楼层混凝土强度偏低原因司法委托鉴定报告》。根据测试分析结果等综合分析,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10栋部分楼层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混凝土用粗细骨料分离、筛分试验及显微硬度测试结果综合表明,实体混凝土中粗骨料颗粒颜色多样,不同类型的碎石混杂在一起。混凝土中粗骨料相对用量偏少,细骨料相对用量偏多,且存在部分混凝土粗骨料显微硬度较低的现象。第二,XRD试验和电镜观察结果综合表明,实体混凝土中胶凝材料质量较差,含有较多的黏土矿物和云母,且未见到球状粉煤灰。第三,混凝土容重、吸水率试验结果综合表明,实体混凝土外观多呈泥灰色,内部水泥石结构较为疏松,与骨料界面的胶结较差,孔隙率较大,表明混凝土中水胶比较大。第四,查阅商品砼发货单,可知现场部分混凝土浇筑时间过长,对延时浇筑部分的混凝土强度有影响。

统计,由拓宇公司生产、销售并用于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10栋12层至27层建设使用的混凝土数量共计2012.5立方米,销售金额共计1033295元。法院另查明,拓宇公司还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明知故犯双双获刑

望城区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拓宇公司在生产混凝土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予以销售,销售金额1033295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代建华明知混凝土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仍未按国家标准配齐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未对实验室进行规范管理,明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合格,仍同意掺入混凝土生产原材料中,以次充好,系该单位生产、销售伪劣混凝土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刘伟在生产混凝土产品的过程中,明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合格,仍以次充好予以使用,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原材料检测和产品质量检验,仅凭个人经验调整生产配比,并在未进行试块和原材料检测的情况下,于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上编写合格数据,冒充合格产品向他人销售,系该单位生产、销售伪劣混凝土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被告人代建华、刘伟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被告单位拓宇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面积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被告人代建华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刘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

2020年11月17日,望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60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罚金80万元。被告人代建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5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65万元。被告人刘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2万元。

一审宣判后,拓宇公司、代建华、刘伟不服,向长沙中院上诉。2021年3月3日,长沙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宣判
法定代表人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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