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投诉快递员并敲诈勒索 "职业投诉人"被判刑

2021-04-24 11:30:28 法律FAQ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济宁4月19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崔丹丹)各行各业为了加强监管、约束员工行为,都有其相关的奖惩规定,然而在制度之下,竟有人利用制度漏洞谋不义之财。 山东省济宁高新......

正义网济宁4月19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崔丹丹)各行各业为了加强监管、约束员工行为,都有其相关的奖惩规定,然而在制度之下,竟有人利用制度漏洞谋不义之财。

山东省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就依靠对快递行业规则的了解,成为“职业投诉人”,敲诈勒索多家快递公司。经济宁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熟悉漏洞想起“敲竹杠”

2017年,大学本科毕业后的王某在一家快递公司从事客服工作,没多久他便离职去到一家具厂当了司机。正是前期快递客服工作的经验积累,让他熟悉快递公司工作流程及客户投诉惩处规定,让他萌生了“敲竹杠”的念头。

2019年9月14日,王某通过APP下单寄出快件,寄出后又要求退回,退回后因快递员未及时派送并进行了代签,王某就利用这个小细节进行恶意投诉,该快递公司作出多种补偿方案其均不接受。

紧接着,内部投诉升级进入邮政投诉,王某要挟该快递公司必须达到其满意才会撤销投诉。该快递公司为了不影响自身在总部服务的考核,工作人员多次电话与王某进行沟通,后加上王某微信,最终于2019年10月29日赔偿其1300元。收到款项后,王某停止了投诉。

“我继续投诉,能把你罚得干不了”

依靠对快递行业投诉惩罚措施的了解,尝到甜头的王某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2020年10月17日,王某借用他人名义再次通过该公司邮寄两个快递单,业务员收件后,寄件人快速离开,未提供身份证件信息。后王某利用寄件未实名的理由进行内部投诉,并威胁说处理结果不满意会继续投诉。该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迫于无奈,最终在讨价还价之后,确定每单赔付其1500元,两单共计3000元,王某停止投诉。

然而,遭到王某敲诈勒索的远不止这一家快递公司。另一家快递公司在 2020年9月16日,同样被王某以揽件员未验视、未实名、拦截货物不规范等理由进行投诉。该公司赔付王某500元后,王某以继续投诉为由再次向快递员索要钱款,他威胁道:“如果我继续投诉下去,能把你罚得干不了,你们公司也在济宁干不了。”后经协商,由快递员二次赔偿其2000元,方才作罢。

索款未得逞终被绳之以法

2020年10月30日,王某又通过该公司寄送两份快递单,用同样的套路向邮政管理局进行投诉,王某要求按之前赔偿的标准每单2000元进行赔偿,该快递公司多次与王某就赔偿金额进行沟通,协商未果后,选择报警。

到案后的王某对敲诈勒索快递公司的事实予以供认。王某在敲诈的过程中颇有心机,他刻意回避其通过投诉来索要钱款的情况,意图让快递公司的人员主动提出私了赔偿其钱款。

经查,王某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在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物品时,采取各种理由对快递公司进行恶意投诉,共敲诈勒索快递公司及快递员共计10600元。案发后,王某写下悔过书,其亲属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经济宁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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