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起诉与受理法律知识
-
法律咨询
立案受理时,对起诉状(申请书)中境外当事人的签章有何要求?
对境外当事人的签章,应履行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自然人应出具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除了出具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该法人出具的、经公证、认证的能够证明其有权签署起诉状的证明文件。[ 详情 ]
-
法律咨询
对境外主体向法院起诉的需提交的文件?
(1)当事人为外国、港澳台地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向法院提交其商业注册登记信息,以及指定相关人员代表该法人或其它组织参加诉讼的证明文件(包括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根据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章程或其它证明材料。 (2)当事人为外国籍自然人的,以其所持护照等证件为其身份证...[ 详情 ]
-
民事商事
公司原股东是否具备提起知情权诉讼的主体资格?
公司股东退出公司后,又以公司在其股东资格存续期间,对其隐瞒真实经营状况为由,诉请对公司行使知情权。公司原股东是否具备提起知情权诉讼的主体资格? 答:股东知情权是股东权的一种,不能与其股东身份相分离,故此类知情权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 详情 ]
-
民事商事
当事人仅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代码证或非法人代码证,能否据此认定其具有法人资格或属于其他组织而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当事人仅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代码证或非法人代码证,能否据此认定其具有法人资格或属于其他组织而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答:诉讼主体资格应按照《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 详情 ]
-
民事商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章程记载的经营期限已过,该企业法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章程记载的经营期限已过,该企业法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必须经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其法人资格才予以终止。如果该企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具备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详情 ]
-
民事商事
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股东发现公司在清算中遗漏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股东能否对相关债务人或义务人主张权利?
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股东发现公司在清算中遗漏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股东能否对相关债务人或义务人主张权利? 答: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详情 ]
-
民事商事
债权人起诉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否必须以经过法院强制清算或者破产清算为前置条件?
债权人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起诉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否必须以经过法院强制清算或者破产清算为前置条件? 答:债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先行申请强制清算或者破产清算程序。[ 详情 ]
-
民事商事
债权人能否单独向担保人申请提起督促程序?
不可以。督促程序是由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的。但债权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196条、197条的规定,向担保人提起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 详情 ]
-
民事商事
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照片用于出版的书籍中,除把该书的作者和出版社列为被告,是否同时可把销售该书的书店列为被告?
受害人将与侵权事件相关联的当事人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是受害人的诉讼权利。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则要根据各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侵权案件中,当事人承担责任与否要从行为的违法性、侵权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受害人是否有损失、行为与损失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四个方面来判断。侵权案件的的管辖一般由侵权行...[ 详情 ]
-
法律咨询
当事人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对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规定的救济途径并非是诉讼,而是其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则由公证机构予以撤销或更正。因此,当事人起诉要求撤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因缺乏法律依据,故不应予以受理。 若当...[ 详情 ]
-
民事商事
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否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 详情 ]
-
民事商事
相邻纠纷中,适格性被告有哪些?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被告一般应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承租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等。[ 详情 ]
-
法律咨询
什么情形下应该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 详情 ]
-
法律咨询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如何计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1、35条规定,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 详情 ]
-
法律咨询
哪些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可以不预交?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详情 ]
-
法律咨询
哪些案件是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
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详情 ]
-
法律咨询
哪些案件不需交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五)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 详情 ]
-
法律咨询
侨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递交的委托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详情 ]
-
法律咨询
法定代表人能否以自己个人名义就法人行为提起诉讼?
不能。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但必须是以法人名义提起诉讼,而不能以法定代表人名义。[ 详情 ]
-
法律咨询
诉讼代理人能否摘抄或者复印有关案件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复印案件...[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