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网站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电话:(024)8668660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 邮编:010011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51号 邮编:030021
-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 邮编:050022 举报电话:0311-12309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邮编:300222
-
中国法制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横二条2号(华恒大厦五层) 电话:010-66033288 邮箱: clph@zgfzs.com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9号
-
中国检察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 邮编:10014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
网址 :http://xjbtfy.chinacourt.gov.cn/
电话:0991-5987848(违法违纪举报) 0991-5987910(立案信访)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邮编:830002 网站:http://fy.xjbt.gov.cn/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xjfy.chinacourt.gov.cn/
电话:0991-7679100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9号 邮编:830063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电话:0951—5915227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 邮编:750001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qhfy.chinacourt.org/
电话:0971-6163098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 邮编:810003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www.chinagscourt.gov.cn/
电话:0931-2839382 地址:甘肃兰州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xfy.chinacourt.org/
电话:029—85558715 地址:西安市雁塔五路80号 邮编:710061
-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xzgy.chinacourt.gov.cn/
电话:0891-6288136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 邮编:850000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ynfy.chinacourt.gov.cn/
电话:0871--64095000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93号 邮编:650228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www.guizhoucourt.gov.cn/
电话:0851-6998000(总机) 地址:贵州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 邮编:550081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cfy.chinacourt.gov.cn/
电话:028-8756727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 邮编:610036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cqfy.chinacourt.gov.cn/
电话:023-67673499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邮编:401147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www.hicourt.gov.cn/
电话:66962114 (总机)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23号 邮编:570206
法律援助黄页
法律咨询FAQ
- “两高一部”明确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 证监会发布新版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这些行为属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出新规
-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
-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
-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将于6月23日开始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 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怎么建?官方指南来了
- 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其与发包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能否支持?
- 处理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责任与侵权赔偿责任的竞合,是否可“兼得”?
- 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因劳务受到人身损害的,应当如何处理?
-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以应当订立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请求支付二倍工资,是否予以支持?
-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是否受仲裁时效限制?
-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再签订劳动合同,后续发生劳动纠纷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应否支持?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掌握二倍工资的起算点?
- 对于未缴纳养老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值班律师:李律师 1772153023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网站合作与反馈
E-mail:21226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