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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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无锡市公安局
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58号 邮编:214002[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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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南京市公安局
电 话:025-83526888 地 址:南京市扬州路1号 邮 编:210024[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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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行刑(execution; executing punishment)
行刑是司法机关执行刑罚的司法活动,广义泛指一切刑罚方法的执行,狭义特指行刑机构对自由刑的执行,需以生效刑事裁判为依据,依托特定物质设施实现刑罚目的,具有国家刑事司法活动属性。作为国家刑治的组成部分,行刑主体包括监狱、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分别负责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的执行,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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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术语
缓刑考验期(probation period)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具体是指对罪行较轻的罪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定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以促进其悔过自新的刑事执行制度。 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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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大赦 (amnesty; general pardon)
大赦(拼音:dà shè)是汉语法律术语,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法对所有罪犯实施普遍赦免或减刑的措施。该词最早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的秦二世"大赦天下"案例,具有"赦罪赦刑"双重效力,既免除刑罚执行又消除犯罪记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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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假释考验期(The probationperiod)
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 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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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如何处理?
缓刑考验期间发现漏罪的,应如何并罚?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必须判处实刑的,则应撤销对前...[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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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假释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假释不同于缓刑。假释在原判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予以适用,缓刑在判决一定刑罚时同时宣告。假释的根据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悔改表现,缓刑的根据是犯罪情节与判决前的悔改表现。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假释是有条件地不执...[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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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术语
缓刑(probation)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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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刑法
假释与减刑的区别是什么?
假释不同于减刑。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假释只能适用一次,减刑可以适用多次。假释有考验期,如果再犯罪或有其他法定理由,就撤销假释,减刑没有考验期,减刑后不会被撤销。假释的直接结果是提前释放犯罪人,减刑的直...[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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