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刑罚
-
刑法术语
量刑情节 / 刑罚裁量情节(circumstance for sentencing)
刑罚裁量情节,简称量刑情节,是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用于判定刑罚轻重或免除处罚的事实依据,以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 。 我国刑法将其分为法定与酌定两类。法定情节由刑法明文规定,包括从重、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四类,适用时需严格遵循“应当”或“可以”的强制或选择性要求,如累犯、未成年人犯...[ 详情 ]
-
刑法术语
驱逐出境(removal)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 详情 ]
-
刑法术语
剥夺政治权利(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其属于资格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详情 ]
-
刑法术语
管制 (public surveillance)
管制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只针对罪行较轻的犯罪。管制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轻刑。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详情 ]
-
刑法术语
附加刑(Additional punishment)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又称为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适用附加刑时,一个犯罪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我国刑法中的刑种共9种。其中,主刑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4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 详情 ]
-
刑法术语
死缓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death sentence with a two-year reprieve)
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简称,是我国特有的刑罚执行制度。一般认为死缓不是独立刑罚,只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它对于缩小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范围,促使罪犯改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 详情 ]
-
刑法术语
无期徒刑(life imprisonment)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属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为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监狱执行教育改造,羁押时间不可折抵刑期 。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二年以上可依法减刑,减刑幅度根据悔改或立功表现...[ 详情 ]
-
刑法术语
有期徒刑(fixed-term imprisonment)
有期徒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其刑期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可折抵。 被...[ 详情 ]
-
刑法术语
拘役(detention;penal servitude)
拘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式,刑期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执行场所包括拘役所、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服刑期间每月可回家1至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获得报酬。 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关押改造的犯罪分...[ 详情 ]
-
刑法术语
主刑(Important Penalty)
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5种,其中管制为中国独创。 外国刑事立法中,主刑往往还包括罚金刑。[ 详情 ]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