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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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商事
我住在国外,想对国内审的一起民事案件提出上诉,不知道是否来得及?
您如果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并且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判决、裁定,您可以提起上诉的期间都是自该裁判文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30天内。 若您不能在上述法定期间提起上诉,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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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当在何时提起上诉?
若您认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裁判结果确有错误: 不服判决的,您应当在该判决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15天内提起上诉; 不服裁定的,您应当在该裁定书送达给您之日起的10天内提起上诉。 特别提示1:在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中,一般只有不予受理的裁定、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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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不服,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按照该法院送达给您的法律文书上的指示与要求在法定期限之内提出上诉,申请该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再次审理您的案件。[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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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反映两地或者多地人民法院执行行为相互冲突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对于人民法院之间执行行为相互冲突的情况,您应当先根据前述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向相关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复议。如果问题仍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应当向相关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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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反映下级法院对自己提出的异议、申诉等问题既不处理也不答复应当如何处理?
您应当对自己反映的情况提出相应的证据,如果确实存在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对您反映的问题不理不睬也不处理的,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通过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等途径反映,上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属实的会及时督促相关人民法院受理您反映的问题。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存在此种情况的可以向最...[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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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反映自己的财产被人民法院非法执行的情况如何处理?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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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反映执行法院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如何处理?
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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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映执行法院存在违法执行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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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反映的执行问题在最高法院立案后如何了解办理情况?
答:凡是2014年8月1日以后立案的案件可以通过最高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或者12368语音自助查询及时获得案件办理的各种信息。[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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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最高法院申请各类执行案件立案应提交哪些材料?
(1)复议(监督、申诉、申请执行)申请书及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2)复议(监督、申诉、申请执行)申请所针对的法律文书。 (3)申诉人提交的各种证据材料。 (4)存有复议(监督、申诉、申请执行)申请书、法律文书的word文档光盘。[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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