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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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应把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那些没有犯罪意图的落后言行、工作中的过错等加以区别。例如,讲低级庸俗的故事,散布不健康的语言与表演动作,写作或出版低级的作品,属于落后言行;在正常宣传工作中不慎扩散了一些犯罪方法,属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至于司法工作者在职务范围内讲述、剖析犯罪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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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被传授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从而侵犯不同的社会关系,尽管本罪所可能侵犯的间接客体已...[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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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独立的法定刑。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传授犯罪方法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把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至于被传授人是否接受,是否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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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立案标准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当立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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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01条第2款之规定,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从重处罚。[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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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 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零 一条第二款)。[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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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认定
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在客观表现方式上,构成本罪要求被引诱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如果不是聚众淫乱活动或奸淫行为不具有聚众性,如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与自己进行淫乱活动,则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其次,从行为对象上区分,本罪的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如果行为人引诱成年男女参...[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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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已确立,其意志薄弱,可塑性很大,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诱惑。如果他们参与有违社会道德准则的淫乱活动,不仅有害于其自身的身心...[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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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本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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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淫乱罪的立案标准
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当立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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