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民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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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术语
公平原则(principle of justice)
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民事活动基本准则之一,是对市民社会的人身利益、财产利益进行分配,确定权利和义务时,须以社会公共人的公平观念作为基础,维持民事主体之间利益均衡的基本准则,规定于法典总则编第6条。公平原则旨在实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利益分配的均衡。民事活动是否违...[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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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术语
自愿原则(principle of free will)
法律术语,自愿原则是中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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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术语
平等原则(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平等原则是民法确立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基本准则,体现为自然人权利能力平等、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及权利义务对等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明确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第十四条确立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一百一十三条强调财产权利受平等保护。 该原则内涵包含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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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术语
民法基本原则(General Principles of The Civil Code)
根据《民法典》,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规范从制定到实施所贯穿始终的根本准则。它是民法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表达了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高度抽象的、最...[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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