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法律术语
-
诉讼术语
司法厅(Department of Justice)
司法厅是中国设立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司法部领导下主管本省、直辖市范围内司法行政事务工作。根据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1959年曾被撤销,197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新恢复司法厅(局)。职责:管理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和对违法分子的劳...[ 详情 ]
-
诉讼术语
司法局( judicial bureau)
司法局,指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属于行政机关,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在国家层面称司法部,省级称司法厅,市级及县级称司法局,乡镇级别称司法所,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在业务上受上级司法行政机构业务指导。司法局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同属同级政法委员会领导 。 司法局的主要职能为“一个统筹、...[ 详情 ]
-
诉讼术语
司法警察 (judicial police)
司法警察,简称法警,司法机关中执行特定任务的警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唯一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管理、专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的特殊警种。 司法警察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 详情 ]
-
诉讼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司法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 详情 ]
-
诉讼术语
书证 (documentary evidence)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 详情 ]
-
诉讼术语
书记员(court clerk)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的书记...[ 详情 ]
-
诉讼术语
示意证据 (demonstrative evidence)
示意证据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用于辅助说明案件事实的视觉或视听辅助材料,其法律概念最早由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第十五条明确界定为"复制或者描绘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物、物体或场景的模型、图表、素描、照片、电子图像等形式的实物材料"。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允许使...[ 详情 ]
-
诉讼术语
实物证据 (tangible evidence)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各种资产的证据。审计人员通过盘有名种财物的实在性而取得的审计证据,如实际观察和实地盘点某类资产、存货,是这此财产物资实际存在的最好证据。[ 详情 ]
-
诉讼术语
失踪和死亡宣告 (declaration of disappearance and death)
失踪和死亡宣告是法律术语,指自然人因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或死亡的制度。其核心在于终止因长期失踪导致的人身、财产等法律关系的不稳定状态。 该制度涉及失踪事实确认、法定时限、利害关系人申请及法院审查等要件。宣告死亡的效力与自然死亡相近,但各国对死亡时间...[ 详情 ]
-
诉讼术语
审问式诉讼( inquisitional proceedings)
审问式诉讼(又称纠问式诉讼)是历史上以国家职权为主导的刑事诉讼形式,发端于罗马帝国时期,盛行于中世纪欧洲君主专制社会及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该诉讼形式的本质特征体现为司法机关主动依职权追究犯罪,法官集侦查、控诉、审判职能于一身,被告人沦为无诉讼权利的客体。其程序运行以口供为核心证据,...[ 详情 ]
法律FAQ-服务台:
案件委托与咨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项目: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不予起诉
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与财产分割,合同商事
网站合作与反馈
微信:LawFAQ ,邮箱:LawFAQ@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