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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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术语
普通代理 / 全权代理(general agency)
普通代理,又称全权代理、总括代理或佣金代理,是法学术语中不享有商品专营权的代理方式。在同一地区和时期内,委托人可指定一家或多家客户作为一般代理商,根据销售商品的金额支付佣金,且委托人直接与其他买主交易无需额外佣金。普通代理的代理权无特别限制,代理人可实施法律上规定其可以实施的一切...[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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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术语
有权代理(authorized agency)
有权代理是指以合法存在的代理权为基础进行的代理行为。其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与表见代理不同,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不因第三人主观是否善意而改变,其核心在于代理权的合法基础。该制度保障了民事代理行为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是民法中代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权代理指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授...[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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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术语
代理行为(Agency behavior)
代理行为是代理人所为的行为。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对第三人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诉讼行为和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代为发生要约,代为接受第三人履行的义务,代为申请企业登记、申请营业执照、申请专利等。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3...[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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