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伪造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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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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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换取货币的行为还同时侵犯了金融机构的正常活动,具有一定的渎职性。由于本罪主体的特殊性,因而本罪对国家货币管理制度的危害比一般人实施同样的行为的危害要大,所以本条第2款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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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以下两点:(1)行为人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以伪造货币换取的货币数额大小。如果数额不大的,则不构成犯罪。(2)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如果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进了伪造的货币或者以伪造的货币换取了货币,其行为一般也不构成本罪,如果构成其他...[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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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
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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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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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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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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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量刑标准
依本条之规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量刑幅度中,“数额巨大”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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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认定
在认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时,总的讲,要根据案件事实和刑罚的有关规定,进行系统分析,从中做出判断。这是把单个现象归结为普遍现象的判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下几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注意。 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无售价币数额较大的,如何处理?我们认为,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虽然无用假币的数额较小,但...[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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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持有,是指控制、掌握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具体来说,它既可以是行为人把伪造的货币带在...[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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