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然购买或者换取。


犯罪
刑法罪名
刑事诉讼
刑事辩护
刑事律师
刑事案件
无罪辩护
假币
伪造货币
本文网址:https://www.lawfaq.cn/law/114-11383-1.html

1.本站转载的稿件都会标注作者和来源,所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侵权联系 微信: LawFAQ 删除;
2.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保留链接“法律FAQ”:https://www.lawfaq.cn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