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词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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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环剥树皮”行为能否解释为滥伐林木罪中的“伐”?以环剥树皮的方式导致自己所有的大量林木死亡后择机伐除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答疑意见:一方面,不能将“环剥树皮”的行为方式简单理解为滥伐林木罪中的“伐”。第一,按照体系解释原理,“环剥树皮”行为不宜解释为滥伐林木罪中的“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关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罪状描述中,非法采伐和毁坏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关于何为“毁坏”...[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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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审判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兰草的株数与价值应当如何认定?
答疑意见:第一,兰科植物种类繁多、情况复杂,计量单位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可按“棵”或者“株”;有的难以准确区分独立植株,则按“簇”,如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兰科兰属的部分植物(以下简称兰草)。对于兰草的数量应当如何计算,目前,尚无明确标准。实践中,在涉兰草的危害国家重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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